房县新闻网

房县新闻网

房县一男子无证驾驶航空器被处罚

房县新闻网讯 通讯员 杜德仕 报道 :6月5日,一男子无证驾驶一架动力滑翔伞在房县某楼盘上空进行商业表演,被房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民警当场查获,并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当日17时许,河南省南阳市王某(男,41岁)在未取得航空器驾驶资格的情况下,私自驾驶一架动力滑翔伞在房县某楼盘上空进行商业表演,飞行时间二十分钟左右。城关派出所经过调查取证, 依法给予王某行政罚款处罚,后民警对其进行长达一小时的相关安全知识教育,王某对自己的违法行为追悔莫及,表示今后决不再干这样的事情了。

房县警方在此郑重提醒广大市民,《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四条第二项规定,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或者偷开他人航空器、机动船舶的,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责任编辑:吴永逸)

  • 房县新闻网微信

  • 今日房县网微信

  • 云上房县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