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市政府开展“三大攻坚战”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的文件精神,经基层推荐,部门审查,县委、县政府审核,现将我县推荐评选十堰市“三大攻坚战”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结果公示如下:
先进集体:
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房县维稳办
污染防治攻坚战:房县环境保护局 房县水务局
精准脱贫攻坚战:房县军店镇党委政府 房县人民检察院 房县土城镇土城村党支部
先进个人:
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戢运成 房县县委办副主任、信访局局长
污染防治攻坚战:王 玲 房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柯昌生 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精准脱贫攻坚战:吴维科 九道乡响应沟村村支部书记
方必春 门古寺镇项家河村村支部书记
程保国 房县事业单位登记局局长
金 虎 房县纪委监委第一执纪监督室干部
公示时间:2019年1月5日—2019年1月10日
若对以上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有异议,公示期间,广大干部群众可通过信函、电话等举报方式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提倡实名制举报,以便调查核实。
监督电话: 0719—3250380 县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
0719—3223536 县人社局公务员管理股
中共房县县委 房县人民政府
2019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