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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恶劣天气道路交通应急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工业园区管委会,县直相关单位:

冬季来临,雨、雪、雾霾、冰冻等恶劣天气增多,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日益严峻。为有效应对恶劣天气影响,做好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应急管理工作,形成统一指挥、部门联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高效运转的应急管理工作机制,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加强恶劣天气道路交通应急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县政府成立“房县恶劣天气道路交通应急管理工作指挥部”(以下简称“应急指挥部”),由县委常委、县政府党组副书记陈刚任指挥长,副县长丁选清、陈伟任副指挥长,县公安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安监局、政府应急办、城管综合执法局、气象局、新闻中心、电视台、供电公司主要领导和各乡镇分管领导为成员,负责统一组织、部署、指挥全县恶劣天气道路交通应急管理工作。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交警大队,贯宗元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沟通协调、检查督导;考核通报等工作。各乡镇要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切实加强对本辖区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明确工作职责

(一)县公安局。协调各职能部门,及时掌握道路行车环境,突岀重点道路,加强通行保障,科学分流交通,全力做好交通疏导,确保车辆通行安全。恶劣天气条件下一旦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及时指挥、协调、组织事故处置和救援等工作。加强国省道及县乡道路的巡逻管控,确保各类抢险机械车辆通行顺畅。遇恶劣天气时难以通行或极易引发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路段,合理进行分流,并通过警车带道、分段放行、分车放行、间断放行、分流绕行、低速运行等多种措施引导车辆有序通行,保障道路畅通;必要时采取交通管制。对市管高速封闭造成国省道沿线大面积交通拥堵和人员滞留的,迅速报告指挥部,并及时与市管髙速管理部门沟通协调,配合做好分流疏导、人员疏散、滞留人员救援等工作。

(二)县住建局。按照城市市政条例,备齐、备足融雪剂,草袋等应急怆险物资,提前应对恶劣天气,保证城市道路完好和通行顺畅:负费组织市政管理专业力量、协调社会力量清除城市道路、桥梁上的冰雪等障碍物,保证车行道通畅,无阻碍。

(三)县交通运输局。按照《公路法》有关规定,保证道路处于良好技术状恋;对车站、码头、渡口实行监管,保证居民出行安全;督导公路部门预备充足的盐、草袋等物资,及时处置道路积雪积冰积水,确保车辆安全通行,减少交通阻塞;负责清除公路、桥粱因滑坡、泥石流或塌方造成的道路障碍物,组织专业抢险队伍和设备,及时排险;对重点危险地段和一时无法通行的道路,设置警示标志或安排专人值守;督导道路运输管理局做好公路客运站旅客疏散运输,对车站发、收班全面监督,保证出入车辆技术状态良好、防冻防滑设备齐全有效保证司乘人员技术好、安全可靠;对因车辆损坏、超员、危险路段无法通行等原因滞留路面的旅客,安排生活物资,组织运输企业调配车辆转运护送。

(四)县城管综合执法局。按照门前“三包”责任制,组织单位居民及时清除路面冰雪,清除绿化带、行道树等积压的冰雪,保障道路清洁、人行道安全、通畅。对岀店经营、占道经营行为加强管理,对因恶劣天气、突发事件造成的倒树、断枝等情况及时清理处置。

(五)县气象局。负责对全县重大灾害性天气的监测、预报、警报工作,及时向有关单位和领导报告并发布雨、雪、冰、雾等恶劣天气信息;及时提出气象灾害防御措施,对重大气象灾害进行评估。

(六)县政府应急办。根据县气象局的预警和相关灾情报告,明确县政府响应级别,并根据相应规定,逐级上报,启动预案程序,组织各部门实施。

(七)县安监局。遇恶劣天气下发生紧急情况或突发事件时,负责组织协调各有关职能部门执行县政府对道路安全通行作出的部署,并加强监督、检查;对单位、个人不履行决定的,按规定实行责任倒查,并作出处理。

(八)县新闻中心、电视台。通过广播、电视、网站等媒介,多渠道发布公路通行信息和交通管制措施,引导驾驶人合理选择出行时间和行驶线路;对典型先进人物、事迹进行报道,引导社会各方面力量支持参与。

(九)县供电、电信、联通、移动等通讯部门。及时处置因恶劣天气、突发事件造成的杆线倒伏、电力、通信中断等情况。通过公益短信群发等形式,及时发布相关信息,广泛告知手机用户天气状况、道路状况、交通管制及通行路线信息等。

(十)各乡镇人民政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认真抓好本辖区恶劣天气、突发事件道路交通应急管理和处置工作。要整合乡(镇)村干部、派出所、乡级路长和交通劝导员等相关人员力量,全面开展县乡道路、村村通道路的排查和管护,对因雨、雪、冰冻天气导致车辆长时间滞留的,要组织相关部门积极救助受困人员。对道路大面积结冰、车辆确实无法通行的路段,可按权限釆取临时封闭等措施,切实管好乡村道路交通安全。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乡镇、县直相关单位要切实提高对恶劣天气、突发事件交通应急管理工作的认识,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原则,精心部署,周密实施,认真抓好本辖区恶劣天气、突发事件道路交通应急管理和处置工作。

(二)做好应急准备。各乡镇、县直相关单位要进一步完善本乡镇、本部门应急管理工作预案,细化措施,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制,做到早预警、早预防、早应对、早处置。城市道路和公路管理部门要提前在桥梁、弯道、陡坡等重点部位以及易结冰、易积雪等重要节点有针对性地储备铲雪、除冰、防滑物资装备、设备、机械等。各车属单位要做好驾驶员恶劣天气安全行车教育管理,确保安全出行。

(三)强化部门联动。出现雨、雪、冰冻天气后,各职能部门要联勤联动,互通信息,齐抓共管。城市道路和公路管理部门要按照边降雪、边撒盐、边清雪、边除冰的要求,先干道后支路、先坡道(桥梁)后平直路段的顺序,及时清雪除冰,保障道路通行;对道路大面积结冰、车辆确实无法通行的路段,可采取临时封闭措施。公安、气象、公路、运管等部门要密切配合,互通天气、道路路况、道路封闭、分流疏导等相关信息,通过及时调整客运班线、远端控制、近端分流、多点分流等措施,及时疏导滞留车辆。

(四)严格追责问责。出现恶劣天气、突发事件交通应急情况,由办公室按指挥部的指示,通知各成员单位按各自职责开展工作。对工作不力、消极失职、影响保安全保畅通工作顺利开展,引起重大次生事故的,依法依纪追责问责。指挥部适时通报各地各成员单位工作落实情况。

指挥部各成员单位于2018年12月7日前,将直接负责此项工作的领导姓名、职务、手机、办公室电话书面报送到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联系人:刘继斌18986909131;办公室电话3224539;传真:3224539:;夜间值班电话:3220110)。各单位要严格按照重大情况报告制度,指定专人收集、上报交通安全信息,加强信息反馈,确保政令畅通。

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2月4日

(责任编辑:散金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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