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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县2019年度门诊特殊慢性病资格申报工作启动

房县新闻网讯 通讯员 曹露 徐卫 报道:11月1日,记者从县医保局获悉,2019年度城镇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门诊特殊慢性病补助资格申报工作,在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同步启动,12月20日申报结束。

据了解,门诊特殊慢性病补助旨在减轻长期门诊治疗、费用较高的慢性病患者医疗负担,通过慢性病鉴定的患者,门诊治疗费用(含药品费)在限额内由医保基金按比例报销。

城镇职工门诊慢性病申报病种共17种,具体为: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慢性肾功能衰竭透析、器官移植术后门诊抗排异治疗、系统性红斑狼疮、糖尿病、再生障碍性贫血、高血压(极高危)、重性精神病、慢性重型肝炎抗病毒治疗、肝硬化、血友病、帕金森病、帕金森综合症、类风湿性关节炎、结核病、中风后遗症、冠心病。

城乡居民门诊慢性病申报病种共24种,在城镇职工慢性病病种的基础上,增加了重症肌无力、地中海贫血、强直性脊柱炎、系统性硬化症、慢性骨髓炎、风湿性心脏病、慢性肺源性心脏病等7个病种。

凡参保满一年以上的慢性病患者均可提出申请。符合条件的患者,携带身份证、社保卡复印件,以及近一年来相关病种二级及以上级别医疗机构的诊断依据(包括病历首页、出院小结、相关检查报告单等),到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门诊慢性病管理办公室领取并现场填写《门诊慢性病申报评定表》,并递交其他申报资料。

从2019年起,门诊特殊慢性病申报政策有三大变化:申报时间延长,集中申报时间由每年1月1至30日调整为每年11月1日至12月20日,受理时间由30天延长至50天;鉴定时间缩短,鉴定工作经资格初审、专家会审、复审备案、人员公示等4个环节,通过边受理、边鉴定、边复审,将审批时间由90个工作日压缩至10个工作日;享受待遇提前,待遇享受时间由每年5月中下旬,提前至每年1月1日。

门诊慢性病补助实行“五定”管理,即:定点、定药、定量、定时、定额。通过慢性病鉴定的人员,相关疾病的门诊费用(含药品费)在限额内由医保基金按比例报销,超出限额部分由个人自付。患者持社会保障卡在定点医院门诊、定点药店直接结算。

(责任编辑:胡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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