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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受疫情影响延长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费补缴业务办理时间的公告

根据人社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支管理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32号)和《关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补缴有关问题的通知》(鄂人社发〔2019〕27号)的规定,灵活就业人员补缴中断年限养老保险费截止日期为2020年7月1日。

受疫情影响,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疫情防控期间社会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鄂人社办函〔2020〕11号)精神,“疫情防控期间延办,疫情结束后3个月内补办”,为充分维护劳动者参保权益,我县灵活就业人员补缴中断年限养老保险费业务办理时间延长至2020年9月30日。因信息系统升级原因,6月25-27日不再加班;自2020年7月1日起按正常工作时间办理业务,不再延时服务(周六、周日不再加班)。

补缴欠费的灵活就业人员可持身份证、社保卡或《养老保险手册》,到县市民之家(诗经广场)办理补缴手续。缴费时间段为2019年7月至2020年6月的可通过“湖北税务”手机APP自助缴费(只限本人注册缴费),不需要到大厅打印核定单。

灵活就业人员补缴业务咨询电话:3235263、3229922

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6月23日

(责任编辑:黎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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