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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年度房县民营企业工程技术专业中初级职称专项评审工作的通知

县域内相关民营企业:

根据十堰市职改办《关于开展2020年度十堰市民营企业工程技术专业中初级职称专项评审工作的通知》(十职改办〔2020〕4号)精神,现将我县民营企业工程技术专业中初级职称专项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参评单位范围和人员对象

在房县注册登记三年以上,依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依法纳税,具有良好企业信誉的民营企业可申请参加此次专项评审。企业参加专项评审的专业技术人员,必须与单位签定正式劳动合同,在县内缴纳社会保险一年以上。已退休和达到退休年龄的人员不得参加职称评审。

二、申报有关要求

申报材料应该真实、有效、齐全,表格填写清楚、完整。

专项评审采取单位集中申报方式,申报材料受理时间为即日起至2020年7月8日,逾期不再受理相关申请及材料。申报资料报送至县职改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906室,联系电话3221362)。

评审申报条件、相关政策、申报评审程序、单位和个人需要提交材料、评审收费按照市职改办发《关于开展2020年度十堰市民营企业工程技术专业中初级职称专项评审工作的通知》要求执行。所需电子表格、材料请登录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通知附件下载。

附件 :《关于开展2020年度十堰市民营企业工程技术专业中初级职称专项评审工作的通知》(十职改办〔2020〕4号)

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6月22日

(责任编辑:黎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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