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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10月“门前三包”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督查通报

城关镇、红塔镇、白鹤镇人民政府,工业园区管委会,县委各部办委局,县级国家机关各办局,各人民团体:

根据《房县城区市容市貌管理责任制暂行办法》(房办发【2019】6号)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县五城联创指挥部办公室牵头组织相关单位对“门前三包”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了督办检查,现将10月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十月份打扫卫生3次的合格单位:

发改局、国调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统计局、气象局、畜牧兽医服务中心、农机服务中心、林业局、退役军人事务局、公安局交警大队、宣传部、税务局、行政审批局、档案馆、总工会、税务局办公区、移动公司、邮政公司、县委办、实验中学、中医院、政府办、精神病医院、编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光荣院、福利厂、供电公司、纪委监委机关、组织部、统战部(民宗局、台办)、工商联、团县委、卫校、天明小学、文联、残联、职业技术学校、交通局、人社局、第四初级中学、司法局、城关卫生院、电信公司、水利和湖泊局、实验小学、住建局、公路养护中心、融媒体中心、建设银行、县医院、科技和经信局、供销社、农商银行、石油公司、教育局、卫健局、房产局、花宝小学、党校、劳动就业局、烟草局、烟叶公司、永祥康复医院、招商服务中心、八里小学、农行、妇联、政法委、工商银行、法院、桃园小学、中国银行、检察院、银监办、房县驾校、人寿保险公司、污水处理厂、驰安驾校、联通公司、公积金办、观音洞景区管理区、政协办、黄酒产业发展中心、人大办、科协、农发行、国资局、保密局、八一小学、慧泉水业、三海小学、农村经济经营服务中心、财保公司、医保局、城关国土分局、农业农村局、工业园区管委会、妇幼保健院、东城小学、财政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城投公司、公安局、疾控中心、文化和旅游局、一中、审计局、公共检验检测中心。    

二、十月份打扫2次的单位:信访局、应急管理局、邮储银行、民康医院、卫计执法局、人行。

三、十月份打扫1次的单位:扶贫办、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分局、民政局、人武部、民政局福利院。

四、十月份未参与打扫的单位:恒通公司、野保局。

本次通报结果以城关镇、红塔镇、白鹤镇痕迹化管理为依据,结果将计入文明单位创建档案,请各单位认真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做好包保路段的定期保洁。

房县五城联创指挥部办公室

2019年10月28日

(责任编辑:邹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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